月初离职月末入职当月要缴社保吗?人社部门明确回复
对于企业 HR 而言,处理社保增减员及员工社保缴纳相关事宜,既琐碎又棘手,但却至关重要。
法规依据必须明晰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职 1 天,企业都需按照相应劳动付出支付劳动报酬,且不可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情况。尤其,自用工之日起 30 日内应为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一点,HR 在处理员工关系时万万不可忽视。
尽管有这样清晰的法规脉络,但社保增减员具体何时办、员工相关情况不同该怎么办……问题着实繁多。特别是面对员工月初离职、月末入职这些情况,更需要审慎处理。
职工离职当月,因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身为 HR 的你,必须为职工缴纳该月社保。对于月末新入职员工,只要开启了劳动关系,就应安排参加社会保险。
如此,有人就会产生疑问,社保或税务部门有员工社保增减员时间期限相关规定,那能否灵活办理?
“新技能”改变规则
优化申报缴费流程一直是大方向。从 2024 年 7 月起,为令操作更加便捷,用人单位可以在自然月内随时办理员工参保、停保业务。以往受限于 20 日前方可办理的局面已成过往。
作为 HR,要牢记在员工的劳动关系维系时段为职工做好参保缴费安排,要在其入职月办好养老、工伤、失业等全系险种参保手续,且及时缴费。在职工离职当月,同步完成停保手续亦不可或缺且不能漏掉缴费 。
实际工作中,状况难免频至。当月没及时完成停保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后续工作如何处理?若员工 6 月离职而 7 月才办理停保,可在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之中,将员工停止缴费的年月调整为实际时间——2024 年 6 月,如此调整之后,无需在税务端为之缴纳 7 月社保费用。
员工离职断漏社保善后处理有争议
再探讨以下复杂又棘手常见问题——员工离职后忘了给停社保而造成企业损失,能否主张员工予以钱财返还? 存在诸多观点碰撞及争议。
有一种认定是不必返还。 由于员工享受到的这笔利益,算不得非法利益,难以自主支配,像取现 、消费以及换取利益都无实现的可能。此刻要求其返还不合情理 、有失公正和平衡,企业应该另有善后解决的途径和渠道 避免发生矛盾。而法律亦会以公正客观,对于此类问题判断和裁决,保障企业及雇佣方或都有的顾虑得到合理处置,让关系变得清晰明明白白。
或许有些 HR 遇到状况仍会一筹莫展。复杂情况的处理离不开专业机构的协助。面对复杂纠纷和难点,及时咨询劳动法律专家便能找到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 。对于问题的妥善化解以及员工职场权益实现维护,都会对企业发展有着的明显的推动、预防、促进重要价值、重要作用、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