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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怎么发?劳动法这3条规定HR必须掌握

薪酬管理 2026-05-29 38

问题:HR试用期标准的常见误区

许多企业招聘之际, 把试用期设定为转正百分之八十以下, 甚而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这般做法不但违背劳动法, 还兴许会在劳动争议时致使企业败诉, 身处补发、支付赔偿金等法律风险之中, HR要精准把握法定底线, 防止因操作不妥引发合规问题。

试用期不得低于转正的80%

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于试用期的情况为, 不得比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低, 不然得以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计, 同时还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标准。它表达的意思是, HR于设定试用期阶段, 必定要把转正后的正式当作计算基数, 要保证实际发放出来的金额不低于该基数的80%。

试用期必须高于当地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 那可是法定的“硬底线”。不管企业怎样去核算, 试用期的, 都绝对不可以有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所公布的最低标准这种情况。比如说, 有个城市, 它的月最低标准是2300元, 就算转正按照80%折算之后,比2300元要低, 企业也得按照2300元来支付。HR需要定期地去核查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标准。

试用期时长决定计算周期

劳动合同期限相挂钩的是试用期时长, 对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情况, 其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那些, 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至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这么一种状况, HR 应该同步去对试用期的发放周期进行正确计算, 从而防止因为试用期超出规定期限最终致使计算变得混乱的情况发生。

考核期与试用期不可混淆

不少企业视“考核期”或者“考察期”为试用期延展性状况予以认知, 于该阶段持续依照百分之八十比例加以薪资给付。这样行径欠缺法律支撑凭据。考核期限原本所置身范畴实为正式劳动关系维系阶段, 企业理应依据标准全部金额发放正式薪资。HR所要切实区分两组概念形态情况为妙, 防止借着管理惯常模式导致纷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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