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下公司推员工持股计划目的几何?非上市公司四种持股形式各有何优劣?
当非上市公司开展员工股权激励行为之际,要怎样去挑出恰当的持股形式,这变成了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得直面的关键关键问题。
员工直接持股形式
企业员工凭借自然人身份径直持有公司股权,这是最为简单直接的途径,在此种方式之下,员工的姓名被切实记载于股东名册当中,从而使之切实得以享有健全的股东权利。然而在实际开展操作的进程里,一旦员工数量较多或者出现比较频繁变故的时候,企业的股权结构就随即会造成不稳定的现象出。部分公司会借助行使委托代持的方式来化解这一难题,不过这种方式是存在着法律风险的,代持双方的权益受到保障全然依赖于代持协议条款的趋于完备。
若以直接持股的方式,当员工离职之际,就得去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在此进程当中,有可能会牵涉到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相关问题。从公司治理的角度予以观察而言,要是有过多的小股东参与到决策里面,那么就会致使决策效率有所降低。对于那些计划在未来上市的公司来讲,可以说股权清晰乃是一项基本的要求,然而大量员工直接持股的这种情形,会使得股权整理的难度得以增加,并且还会增添时间成本。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平台
先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当作持股平台,接着员工变为持股平台的股东,进而间接持有主体公司股权。如此这般有效地把股东人数限制问题给解决了,员工哪怕身为持股平台股东,也不会直接在主体公司股东名册里呈现。而持股平台作为主体公司的法人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之际得依照内部决策程序来进行。
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那种持股平台里,股权转让得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程序相对来讲是比较复杂的。这种持股平台的治理结构是较为完善的,得设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等机构,其管理成本相对而言是比较高的。不过从控制权那方面来考虑,创始人凭借持有持股平台多数股权,能够保持对主体公司的控制。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
要是有限合伙企业充当持股平台之际,普通合伙人会去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人并不参与管理。处于这种形式当中,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仅能享有经济收益,并不会参与主体公司决策。就管理效率而言,有限合伙企业不需要去设立复杂的治理结构,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
合伙企业若为有限性质,其入伙以及退出的手续,相较于其他形式而言显得相对简便,当有限合伙人要转让自身财产份额之时,仅仅只需提前三十日向其他合伙人通报告知便可。这样一种灵活性,致使股权激励所涵盖的范围能够更为广泛。不过,这也有可能致使股权结构在持续变动过程之中,形成相对不稳定的态势。对于那些需要始终保持控制权的创始人来讲,通过去充当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便能够牢牢掌握住持股平台的全部决策权力。
不同形式控制权比较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平台里,创始人如有实现控制之需求,需持有至少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相对而言,有限合伙企业中,就算普通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极少,却依然能够完全执行合伙事务。这种不同况状致使有限合伙形式,对于那些既需要广泛激励又不想丧失控制权之情形更为适配。
站在股权激励总量的角度去看,于有限责任公司那种形式当中,被用来激励的股权数量会受到创始人对控制权需求的限制。然而在有限合伙形式之中,普通合伙人只要持有少量的份额,这般便能控制整个的财产份额,如此一来使得能够用来激励的份额比例变得更高。对于企业而言,当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之际,是需要依据自身的情形状况去权衡控制权以及激励效果的。
持股平台设立价值
能实现股权激励规模化运作,这便是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核心价值所在。借助持股平台来灵活调控激励对象范围,如此便能防止主体公司因为员工出现流动,进而致使股权结构频繁产生变动。从资本运作层面来讲,持股平台的存在可让主体公司股权结构变得更为清晰,这对引进外部投资是有利的。
对于那些有着上市规划打算的公司而言,清晰明确的股权结构乃是一项基本的要求条件。持股平台可以把众多的员工股东整合成为一个法人股东,从而满足上市审核所提出的要求标准。与此同时,股权变动是在持股平台这个层面上得以完成的,并不会对主体公司产生直接的影响作用,这为企业治理提供了便利之处。
形式选择考量因素
当企业挑选持股平台形式之际,得全面考量发展时期、规模状况以及未来谋划,处于初创阶段的企业或许更注重操作的简易程度,而成熟的企业往往更关心控制权的稳固保障,行业特性同样会作用于抉择,高科技类型的企业一般需要更为广泛范畴的激励举措,传统企业大概更着重于核心团队的激励。
针对法律合规角度所需注视的,是各种形式之下股东人数受限制情形、决策程序存有差异以及税收政策存在区别之处。伴随公司的发展进程,股权激励方案很可能要作出相应调整,如此一来,挑选具有恰当灵活性的持股平台形式便格外关键。人力资源部门在展开方案设计工作时,理应秉持协同法律及财务部门的方式,进行全面性评估。
各位负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于开展为企业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这项工作之际,究竟会更偏向去挑选哪一种持股平台形式呢,敬请分享您亲身经历的实践经验以及个人观点。